一、加盟申請
1.加盟商申請加盟聚德華天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老字號品牌,需向聚德華天控股有限公司提出書面申請。
2.加盟者主體資格
(1)、飯莊戶:必須是法人企業(持法人營業執照、注冊資金100萬元以上)
(2)、護國寺小吃、新川面館、杏園刀削面館:可以是法人企業,也可以是個人。
3.加盟者條件:
(1)、加盟者必須是投資主體,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,信譽良好、資信可靠。
(2)、自愿加盟聚德華天所屬的老字號,承認并遵守聚德華天控股有限公司特許連鎖總部章程。
(3)、熱衷于餐飲經營,有敬業精神,誠實守信。
(4)、具備一定的餐飲經營管理能力。
(5)、加盟華天旗下品牌店不超過兩個以上。
二、選址:
由加盟商根據自己所選擇加盟品牌的要求選擇加盟店的店面。
1.選址標準:
加盟新川面館要求房屋面積不低于120平米、護國寺小吃要求房屋面積不低于300平米、飯莊戶要求房屋面積1500-2000平米以上。護國寺小吃要求有55個千瓦以上的電容量并有380伏的動力電。
2.選址要求:
經營網點要選擇在人口流動較大、較為繁華、交通便利的地區,具有一定的消費和購買能力。經營小吃、面館的店面周邊要有商業網點、寫字樓、學校、社區等;護國寺小吃店周邊要有老北京居民居住區。
3.網點考察:
加盟商根據選址標準、要求選擇好經營網點后,邀請總部對該網點的房屋面積、結構、地理位置等基本情況進行考察,由總部根據考察結果決定是否適合加盟。
4.申請、審批:
(1)、申請:通過實地考察、雙方協商有合作意向后,加盟商填寫加盟申請,并提供以下材料:
?、?加盟申請書、加盟網點登記表、申請加盟者登記表
?、?申請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(原件及復印件)、法人身份證(原件及復印件)
?、?申請方公司簡介及公司章程(加蓋公章)
?、?銀行資信證明
?、?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、房屋租賃合同(租賃意向書)
?、?房屋結構平面圖及房屋實景照片(門臉、餐廳、廚房)
?、?擬辦加盟店地理位置圖
?、?市場考察報告
(2)、審批:由總部根據加盟商的申請、相關資料及實際考察情況報公司領導班子予以確認并審批。
5.簽定加盟合同、繳納加盟費:
總部獲審批后,由加盟商持有效證明:房產證明、房屋租賃合同、營業執照;個人加盟者持身份證、房產證明、房屋租賃合同與總部簽定加盟合同、繳納加盟費。
加盟費標準:
(1)、新川面館:10萬元。其中:加盟費4萬元(為一次性繳納),特許經營權使用費3萬元(為每年繳納);保證金3萬元。
(2)、護國寺小吃:30萬元。其中:加盟費10萬元(為一次性繳納);特許經營權使用費10萬元(為每年繳納);保證金10萬元。
(3)、飯莊戶:60萬元。其中:加盟費20萬元(為一次性繳納);特許經營權使用費30萬元(為每年繳納);保證金10萬元。
6.店面布局設置及裝修:
(1)、雙方簽定加盟合同及加盟商向總部繳納加盟費后,由總部派出開發部、企管部、加盟品牌總店的相關人員根據加盟品牌的生產經營流程、衛生要求等進行餐廳布局設置,確定裝修方案。
(2)、由加盟商根據總部提供的布局要求自行設計裝修,并將設計施工圖交總部審核、把關。
(3)、裝修工程由總部根據裝修方案及實際需要進行指導、驗收,提出意見及建議。
(4)、由總部審核燈箱設計。
7.辦理相關審批手續:
在店面裝修同時,加盟商需同時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:
(1)、持裝修設計圖(重點審核冷葷、洗消間的流程、面積、結構及設施)、房屋產權證明、身份證、預選店名等相關資料到當地工商、環保、衛生、消防部門申請辦理衛生、環保、消防審批及申請營業執照。
(2)、清真企業品牌的加盟店還需在取得營業執照后,持回民職工的身份證、營業執照到當地政府的民委辦理清真企業經營許可證。
8.招聘員工及員工培訓:
雙方簽定加盟合同后,加盟商應立即開始招聘員工
(1)、需招聘員工人數(參考):飯莊戶應在80人左右、小吃店35人左右、新川面館10人左右,招聘時應盡量選擇從事過餐飲工作、有一定基礎的人員,人數也可根據本店的規模適當增減。
(2)、將招聘的員工輸送到總店,由總店指定技術人員根據不同崗位進行技術培訓;對飯莊戶的服務人員將由公司職工學校進行服務規范的培訓。
(3)、加盟清真品牌要求在人員招聘時要保證回民職工達到20%,并保證有一位人員是在管理崗位上(店長、廚師長或領班)。
(4)、要求加盟商組織全體員工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體檢,辦理健康證。
9.購置設備:
裝修進行到一定程度時,加盟商根據總店生產經營的要求在總店的指導下購置設備:各種機器設備、廚房用具、餐具、餐桌、餐椅,制作統一的工作服等。
10.申請開業:
各項籌備工作準備就續后,由加盟商提前向總部遞交開業申請,總部根據生產經營及安全要求進行達標驗收。
(1)、首先由開發部、企管部、保衛部、小吃公司對全體員工進行開業前的服務、衛生、安全培訓及民族政策的講解。
(2)、企管部審核各項開業手續:營業執照、衛生許可證、員工健康證。
(3)、保衛部檢查各項設備、設施的安全。
(4)、開發部、企管部、總店檢查供應品種。
(5)、由總店確定配送品種。
11.試營業:
得到總部批準后,加盟店可試營業。
(1)、試營業時,由總店派出主要技術人員到加盟店予以技術指導,協助開業。
(2)、由總店派出督導人員協助開業并糾正營業中各種不規范的問題。
12.后期檢查督導:
加盟店投入正常經營后,由總部定期派出督導人員對該店的經營情況包括:安全、衛生、服務、產品質量等進行檢查督導;對存在的不規范問題寫出書面改進意見,對屢教不改的問題將給予警告及經濟處罰。
咨詢電話:010-62024639。
以上信息為參考材料,具體情況請依據招商部門實際資料為準。